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會上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從立法完善到監督問效,從司法嚴懲到檢察護航,法治為推動美麗中國建設提供了堅實保障。
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生態文明領域按下立法“加速鍵”,為綠色發展筑牢制度根基。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推進資源能源、生態環境領域立法。能源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能源法,對于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促進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修訂礦產資源法,依法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提高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平; 兩次審議國家公園法草案,初次審議原子能法草案,扎實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
立法之外,監督職能的發揮讓法律落地有聲。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2023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推動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防沙治沙工作情況報告,推動系統、科學、依法治沙,鞏固和發展“綠進沙退”的好勢頭。 檢查黃河保護法實施情況并開展專題詢問,依法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一系列監督舉措形成“立法—監督—落實”的閉環,確保法律條文從紙上走進現實。
司法系統則以“最嚴尺度”守護綠水青山。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審結環境資源案件 21.9 萬件,雖數量同比下降5.4%,但司法力度不減。過去一年,最高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聚焦長江大保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秦嶺生態保護等重大部署,嚴懲污染環境、毀林挖山等違法犯罪。例如,寧夏法院對非法捕售疣鼻天鵝、蒼鷺等野生鳥類的羅某依法定罪判刑,幫助1100余只蒼鷺重歸藍天。
同時,最高法協同生態環境部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陜西法院將出具222份虛假環境監測報告的公司和責任人員定罪判刑,并發出司法建議促推治理。 最高法踐行生態環境預防性、恢復性司法。判令責任主體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共計96億元,同比增長 87.5% 。其中,福建、廣東、廣西、海南法院建立紅樹林協同保護機制,合力守護海上“綠色長城”。某生化公司在國家禁售“百草枯”后未召回已售產品,被環保組織提起公益訴訟,江蘇法院依法判令召回、監督規范處置。山西法院審結一起環境污染案后,持續5年跟進,指導被告公司完成對1840 畝、1600萬立方尾礦庫的封場、覆綠,做實生態環境修復“后半篇文章”。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綠色發展。過去一年,最高檢會同公安部等制定辦理污染環境犯罪案件證據指引,起訴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 3.6 萬人,辦理公益訴訟5.7萬件。會同生態環境部、水利部等深入開展長江、黃河、珠江流域水環境治理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推動全流域協同整治。部署福建、山東、海南等沿海檢察機關服務海洋強國建設,指導內蒙古、寧夏、河南、湖北等地檢察機關推動荒漠化防治、地下水保護、重點湖泊治理,組織西藏、青海等地檢察機關助推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不難看出,當前中國正以極大的力度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當立法為生態保護劃定紅線,當司法讓破壞者付出沉重代價,當監督確保政策不走樣、不變形,美麗中國建設必將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