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綠證作為認定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的重要憑證,在引導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推進碳減排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目前,我國綠電綠證已經實現可再生能源全覆蓋。但核電作為穩定可靠的優質綠色低碳電力,至今未被納入綠電綠證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中核集團總經理助理,中國核電黨委書記、董事長盧鐵忠此次重點關注核電建設中這張缺失的“綠色身份證”。為此,他建議“推動核電納入綠電綠證體系”。
“核電作為穩定可靠的優質綠色低碳電力,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是所有發電類型中最低的。”盧鐵忠向記者舉例,“核電碳足跡因子僅為6.5克/千瓦時,遠低于風力發電(33.6克/千瓦時)和光伏發電(54.5克/千瓦時),更不足燃煤發電(944克/千瓦時)的1%。”
核電“含綠量”有目共睹。放眼國際,當前,將核電納入綠電綠證體系在全球并非個例,以法國、芬蘭為代表的部分發達國家,已經確定將核電納入不同形式的綠證體系。
但是,在我國綠電交易、綠證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中,核電仍缺少一紙經官方認證的綠色低碳身份證明。
“將核電納入綠電綠證體系是實現能源消費側和供給側協同轉型的重要舉措之一。目前,我國核能發電占比低于世界核能發電平均水平,裝機和發電占比都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如果能進一步明確核電在綠電綠證市場的定位,可以保障核電可持續發展,有助于同時滿足能源安全與能源轉型的雙重需求。”盧鐵忠表示。
“十五五”期間,“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是核電行業一以貫之的原則。如果要實現“碳中和”目標,我國核電機組建設將保持怎樣的節奏?
對此,盧鐵忠分析:“核電機組建設速度,與‘十四五’期間是差不多的量級。根據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分析,如果到2060年要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差不多全國要建成400臺百萬機組。保持目前每年建造8—10臺的節奏,能夠助力實現國家‘雙碳’目標、實現綠色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