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退市公司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利潔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內蒙古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因公司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間存在財務造假、關聯擔保、資金占用等導致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及欺詐發行債券行為,控股股東存在組織、指使億利潔能從事上述行為,內蒙古證監局擬對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29名相關責任人處以3.75億元罰款,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市場禁入等措施。
億利潔能被行政處罰早有跡象。在公司退市前,2024年6月份,億利潔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7月份,億利潔能因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并摘牌。
公司雖然以交易類退市程序而退市,但依然要為其持續多年的證券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內蒙古證監局擬對億利潔能處以2.1億元罰款,對億利潔能控股股東億利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利集團”)處以3000萬元罰款。除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外,相關獨立董事、監事亦未能免責。此外,部分人員雖未擔任億利潔能董監高,也因組織、參與相關行為被納入擬處罰范圍;擬對7名直接責任人員同時采取5年至終身不等的市場禁入措施,在“金額罰”基礎上增加“資格罰”,加大追責力度。
此次處罰再次說明“退市不免責”,彰顯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一追到底”的堅定態度,徹底打破了部分市場主體“退市即免責”的幻想。
此外,9月12日,億利潔能發布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于9月10日對億利集團立案調查。
財務造假、資金占用、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嚴重影響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一直以來都是監管部門集中力量嚴厲打擊的重點。
新“國九條”發布以來,中國證監會秉持“兩強兩嚴”理念,聚焦“打大、打惡、打重點”,嚴厲打擊上市公司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對退市公司存在的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問題堅決“一追到底”,對負有責任的人員加大追責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絕不允許“一退了之”,持續凈化市場生態,“退市不免責”已從監管表態轉化為常態化執法實踐。
據統計,2024年以來,截至今年8月31日,證監會累計查處了67家退市公司違法行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終行政處罰決定,合計罰款12.46億元。處罰覆蓋負有責任的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財務總監等“關鍵少數”。
業內人士表示,對億利潔能等一系列案件的嚴肅處理,既能有效杜絕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利用退市逃避法律責任,也將有力推動上市公司規范治理,將投資者合法權益真正放在心上。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表示,對退市公司處罰常態化是資本市場邁向質變的關鍵一步。對上市公司而言,將倒逼其規范運作,杜絕“帶病上市”;對投資者而言,強化了“買者自負”下的公平保障;對市場而言,凈化了市場生態,推動“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
據記者了解,監管部門將持續按照《關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等要求,依法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