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莉
近期有媒體報道稱,多個景區出現“拍照刺客”,他們主動與游客合影,拍完后卻告知需收取費用,不少網友表示有過類似經歷。事前未明確告知、事后猝不及防強制兜售照片,這種現象不僅讓游客體驗不佳,更讓景區的聲譽和形象蒙塵。
旅游是典型的體驗經濟,其核心是預期管理。“拍照刺客”利用游客對沉浸式游覽的體驗預期,故意模糊服務邊界,以應景的裝扮讓游客誤認為是景區服務的一部分;在拍照后,又利用游客“不好意思拒絕”的心理完成交易。知情權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更是體驗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只有消費者認可并愿意接受提供的服務,才有可能形成正面評價。
“拍照刺客”雖與景區無關,但并不代表景區沒有管理責任。拍照經營往往以個體流動攤點形式存在,即便景區主動驅離,也面臨發現難和很難及時發現的問題。景區首先應盡到提醒告知義務,既是與無序經營劃清界限,更是提醒消費者避免拍照陷阱。
景區拍照服務并非不可存在,前提是要明確告知和價格公道。景區應負起相應責任,將拍照及相關服務納入統一管理,明碼標價、先拍后付,用透明流程壓縮灰色空間。對于違規經營者,要建立起“黑名單”,提高“拍照刺客”的違法成本。受到“拍照刺客”困擾的游客,應注意保存證據,及時向景區反映,這不僅是為自己維權,也是在幫助景區、保護其他游客。后續報道中,有的景區已經介入處理,相信會有讓人滿意的結果。
“拍照刺客”看似事小,卻能反映出景區經營治理的精細度,考驗著管理智慧和治理能力。要從游客體驗出發,抓好服務環節的每個細節,真正為游客提供一個安全、舒適、滿意的旅游環境,不要讓管理疏漏,傷害了景區聲譽。畢竟,門票完成售賣并非交易的結束,而是景區與游客雙向奔赴的開始,更可能是景區樹立口碑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