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2日電(記者顧天成、李恒)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12日表決通過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有了專門法律,將更有力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健全公共衛生體系,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
2024年9月和2025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三審稿在立法目的中增加維護“公共安全”的表述;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明確“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機制”;增加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有關內容等。
此次通過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共八章65條,包括總則、管理與指揮體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
本法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依法應對、科學應對。
在預防與應急準備方面,明確國家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源頭管理,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減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國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在監測預警方面,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多點觸發、反應快速、權威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體系。
在應急處置方面,明確國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應急響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向同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報告時應當同時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